欢迎来到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官网!        北京益清    |    滨海益清    |    杭州益清    |    郑州益清    |    招聘专刊    |    联系我们
益清新闻
益清律师事务所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
  发布时间:2021年2月8日            发布人:益清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3184
近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律师事务所备案”栏目的公示名单,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已成为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律师事务所。



根据2020年3月1日修订后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2020年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


相关规范出台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备案工作,并于近日顺利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




备案完成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可为下列证券活动提供证券服务业务,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及上市;

(二)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

(三)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

(四)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及分拆;

(五)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交易;

(七)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包括后续增发股份);

(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 人,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 人,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上一条: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召开合伙人会议 共商发展大计!
下一条:
中共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和中共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支部委员会开展联合共建签约仪式
友情链接:  暂无友情链接 !
关于益清    |    服务领域    |    益清团队    |    益清动态    |    案例介绍    |    益清党建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9005426号 技术支持:完美互联
钼酸钠 钨酸钠

在线咨询
律师搜索
热线电话
扫一扫

扫一扫
免费在线法律咨询

免费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