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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清新闻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组莅临我所调研交流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4日            发布人:益清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2615

2024年9月20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组卢正己博士、杨浚泽博士到访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交流。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商事法务部部长侯锦彬律师、资本市场部部长徐喆律师、刑事案件部副部长朱迪律师、经济案件部副部长郭爱娟律师、商事法务部副部长杨帅律师等执业律师及实习人员参与座谈交流。



会上,卢正己博士分别从轻罪概述、轻罪治理下的实践状况、轻罪治理的相关问题三方面作发表。





卢正己博士、杨浚泽博士就轻罪治理的研究背景及轻罪的界定标准进行发言,表示: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以来,刑法通过一系列修正案增设新罪(以法定犯居多),使我国的刑事法网不断扩张,我国刑事立法逐步告别“重罪重刑”的小刑法,逐步走向“严而不厉”的大刑法。刑事法网的扩张能够给每位公民带来更为周全的刑事保护,但同时也因犯罪圈的扩大而增加每个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性。界定轻罪的实体标准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为轻罪(宣告刑),但是没有具体的程序标准。





项目组成员对于濮阳、平顶山、重庆等地的司法实践成果进行调研后发现,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轻重区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对司法机关而言能够提高办案效率,对辩护律师而言更有利于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的结果。但同时也因存在过度强调司法效率,而对辩护律师的辩护空间产生挤压,尤其是无罪辩护空间。


卢正己博士也对于轻罪治理中认罪认罚、酌定不起诉、强制措施三个问题进行论述,诸如检察机关对侦察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审批机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


随后,与会律师结合案件办理经验及经历,就天津市对于轻罪治理的具体规定、司法实践进行了积极发言交流。





刑事案件部副部长朱迪律师表示: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而危险驾驶罪属于仅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相较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天津市有更为详细的规定,并且在其中已经体现了轻罪的治理新模式。





最后,杨浚泽博士就“在司法实践中,轻罪对于前科人员的就业是否仍有影响?”一问题同与会律师进行交流。


商事法务部部长侯锦彬律师表示:即使是轻罪,但是犯罪记录对于前科人员的影响还是很大。主要原因是对前科人员就业等产生影响的规定属于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甚至是企业内部章程,范围很广,很难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改变。





在轻罪治理体系下,刑事辩护律师需要不断思考辩护策略、辩护思维的转变,加强理论学习、程序研究才能找到有效的辩护空间。我所将以本次交流活动为契机,加强学术理论交流、开拓律师刑事辩护视野,为律师深耕刑事业务专业化发展提供新思路,坚持用理论丰富头脑、用学习指导实践,输出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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