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部部长叶秀文娜律师、王洁律师共同承办的孙某某敲诈勒索罪二审案件迎来终审判决。
两位辩护律师深耕案件细节、厘清民刑边界、精准切入辩护要点,成功将涉案金额从40万元依法核减至39.5万余元,案件量刑档次从数额特别巨大降为数额巨大,当事人刑期从一审十年有期徒刑大幅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实现刑事二审罪轻辩护重大突破,彰显专业刑辩力量。
上诉人孙某某原系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员工,被害人杨某某为其项目部经理,因工作原因拟辞退孙某某。双方协商过程中,孙某某掌握杨某某私人生活相关视频截图,以此进行威胁要挟,索要40万元款项。孙某某取得40万元现金后,被害人杨某某随即报警。民警电话联系孙某某核实案情后,孙某某将40万元赃款放回原处并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询问,但初期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后续才如实供述案情。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40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综合其坦白、认罪认罚、退赃谅解等情节,仍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宣判后,孙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委托我所叶秀文娜、王洁两位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两位辩护律师第一时间全面审阅全部卷宗材料、反复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时间线、证据链及法律适用争议,精准锁定本案核心辩护焦点:劳资纠纷前提下,涉案金额是否应扣除合法离职补偿部分。
辩护律师重点核查孙某某劳动合同、薪资流水、公司规章制度及离职管理规定,查实孙某某月平均工资4200余元,案发时仍处于固定劳动合同履行期内。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员工过错被辞退,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无过错辞退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律师严谨论证:本案源于劳动争议,孙某某索要款项与离职补偿诉求密不可分,其主观上对合理离职补偿部分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虽其应当向公司主张补偿,而非向个人索要,但合理薪资补偿部分不应计入敲诈勒索犯罪数额。最终辩护意见主张,应参照一个月工资标准4200余元从40万元涉案金额中予以核减。
辩护律师同步梳理全案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全力争取量刑降档:当事人案发后全额退赃、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系初犯无前科劣迹等,向二审法院及检察机关提交完整辩护意见,请求核减犯罪数额、下调量刑档次。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采纳律师核心观点,认可一审对敲诈勒索数额认定有误、量刑过重,建议二审改判。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我所律师辩护意见,依法核减涉案金额至39.5万余元,认定案件属数额巨大标准,撤销一审十年量刑判决,最终改判孙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此次改判,不仅将当事人刑期直接缩短至五年,更精准厘清了劳动维权与敲诈勒索的民刑边界,既严厉惩处违法索财行为,又保障劳动者合理诉求,实现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
专业刑辩,守护每一份司法公正
本案一审将40万元全额计入犯罪数额,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二审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细致的案件研判,从劳动关系、薪资标准、法律规定多维度切入,精准核减涉案金额,实现量刑降档,尽显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
刑辩之路,贵在严谨、精在细节、赢在专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始终秉持精益求精的办案理念,深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挖掘辩护突破口,精准适用法律规定,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专业素养践行律师使命,守护司法公平正义。今后,我所将持续深耕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多领域法律服务,以专业能力、敬业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精细化、全方位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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